關于做好2016年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的通知
蘇建質監函﹝2016﹞1號
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能力建設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全省檢測能力監督,指導各地開展多層次檢測能力驗證,引導檢測機構相互開展能力比對和技術交流活動,依據建設部141號令和《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規程》(DGJ32/J 21-2009)、《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工作的通知》(蘇建函質【2015】518號),經研究決定開展2016年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能力驗證組織
全省建設工程檢測能力驗證工作包括省級和市級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省級檢測能力驗證由江蘇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以下簡稱省質監總站)負責組織實施,市級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由各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組織實施。鼓勵各檢測機構相互開展多種形式能力比對。
二、能力驗證對象
省級檢測能力驗證對象為已持有省住建廳相關能力驗證項目資質及擬申報省住建廳相關能力驗證項目資質的檢測機構。
市級檢測能力驗證對象為在轄區內注冊已持有省住建廳相關能力驗證項目資質及擬申報省住建廳相關能力驗證項目資質的檢測機構。
三、能力驗證項目
本年度省級檢測能力驗證項目為3個項目:見證類鋼筋混凝土用鋼材;備案類室內環境檢測;地基基礎工程中靜載檢測。
本年度各地區市級能力驗證工作需開展兩項能力驗證項目,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能力驗證范圍。
四、能力驗證人員安排
省市級檢測能力驗證人員要求檢測機構每個項目報3名已培訓的檢測人員,實際能力驗證時省市主管部門抽取其中1名,具體參加人員以每期省市文件通知為準。
五、要求
1、各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高度重視能力驗證工作,將本地區能力驗證工作計劃于2016年3月31日前報省質監總站,檢測的結果和通報及時上報。省質監總站將組織專家開展指導和交流活動,并在省站網站上轉發各市能力驗證結果。
2、請各省轄市認真督促本地區檢測機構積極參加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能力驗證工作,認真匯總本地區參加全省檢測能力驗證機構和人員信息(見附件1),并于2016年3月15日前報省質監總站。
3、各檢測機構應積極做好省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能力驗證準備工作,通過開展內部練兵和人員培訓,機構間相互開展能力比對,進一步提高機構檢測能力建設。
聯系人:卜青青;電話:025-51868718,51868710。
郵箱:815866431@qq.com
附件:
2016年度全省建設工程檢測能力驗證參加機構名單匯總表
江蘇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
2016年3月3日